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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保卫办]bet365电脑版门卫管理规定
2014-11-25 16:31     (点击: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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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t365电脑版门卫管理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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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维护校园秩序,确保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,保障师生员工正常的生活秩序和人身、财产安全,根据《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》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 学院大门对外体现着学院的形象,全校师生员工应共同加以维护。本校师生员工进入校门应主动出示学生证和工作证等有效证件,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查验。

第三条 因私来校会亲访友的,应与会见人电话联系,同意会见后,经门卫执勤人员查验有关证件并进行详细登记后方可进入。

第四条 学院及各单位邀请中外专家、学者、宾客来校讲学、出席会议或进行学术交流,外单位来校参观、访问等集体活动,主办单位应事先通知保卫办。

第五条 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,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,经学院办公室同意和保卫办批准后,方可进入学院采访。

第六条 禁止商贩、产品推销人员、收旧、拾荒、乞讨等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;杜绝衣冠不整者进入校园。校门前严禁停放一切车辆(含非机动车)、严禁摆摊设点。

第七条 携带物品出校门者,须主动接受门卫检查,经门卫登记许可后通行,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或不予放行。携带公物出校门者,需缴验主管部门签发的出门证;携带大件私人物品出校门者,须凭保卫办《通行证明》和本人证件。

第八条 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、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。确有需要,须出示学院有关单位(部门)证明,经保卫办同意后门卫方可放行。

第九条 学院车辆、本校教职工私家车和物业部门车辆须凭“华商校区机动车辆通行证”进出校园,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。

第十条 学院有关部门有业务关系的外单位(个人)车辆若需经常进出校门或常驻学校的,应办理“华商校区车辆通行证”并按照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进出校园,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。

第十一条 其他外单位(个人)车辆进入校门须主动向门卫说明入校事由,经门卫执行人员查验有关证件并进行详细登记后方可进入。无正当理由者谢绝入校。

第十二条 出租车原则上禁止进校,但如接送病人、携带大量物品或遇到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,在乘车人向门卫出示证件、说明情况,经门卫执行人员查验有关证件并进行详细登记后方可进入。

第十三条 各单位(部门)主办或承办重大活动,凡涉及车辆通行和交通管理问题,须事先通知保卫办。来校执行公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可直接进入校园,门卫应主动疏导交通,并向保卫办报告。

第十四条 非机动车(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)出入校门时应主动下车,推行进出校门。无牌照摩托车禁止进入校园。

第十五条 门卫在执勤时应坚守岗位、严格管理、文明值勤、热情服务,在遇到师生求助时,要耐心热情,有礼有节。在执勤过程中要积极主动研判外来车辆、人员情况,对发现的问题妥善处置,并及时向保卫办报告。

第十六条 严禁无关人员在门卫工作区域逗留、闲聊干扰门卫工作。对违反门卫管理制度、寻衅刁难、无理取闹、谩骂、殴打门卫者,执勤人员及师生员工都有权制止。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者批评教育或送交公安机关。

第十七条 在学生上课和晚自修期间,无“华商校区车辆通行证”的校外车辆不得进入校内,经检查登记后可停靠在门口停车场。学院大门23点至次日凌晨6点关闭,在此期间非校内人员不得进出,校外车辆禁入。

第十八条 凡不遵守本规定,不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、妨碍门卫正常执行任务的,校内人员给予通报相关部门,校外人员由保卫办按相关规定处理。情节恶劣,严重影响校门秩序和门卫工作的,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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